天任字〔2008〕7号
关于宋建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市纪委,市委研究室,市政府办公室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,市卫生局、天水日报社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:
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,决定:
宋建平同志任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;
黄伟清同志任天水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;
彭小明同志任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教育调研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裴建军同志任天水市委研究室调研员;
丰艺明同志任天水日报社副总编辑(试用期一年);
姚瑞珍同志任天水市妇幼保健院正处级干部;
陈 鸿同志任副处级干部(试用期一年)。
免去:
马富民同志天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纪委书记职务;
安长林同志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一室主任职务。
二00八年一月三十日
主题词:干部 职务任免 通知
抄送:市人大、市政府、市政协党组。
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 2008年2月21日印发
(共印65份)